2020年,我分局严格按照《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清远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清发[2017]5号)《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定期报告规定》(粤府法治办〔2016〕7号)和《清远市清新区2020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清新府法治办〔2020〕3号)等文件的要求,积极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大力推进自然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加强自然资源管理。现将我分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力做好依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疫情期间,我分局组织区自然资源系统疫情防控志愿者深入村居一线,在疫情走访排查、值勤防控的过程中,提醒群众出门要佩戴口罩,回家要勤洗手,劝导大家不串门、不打牌、不聚会,以案释法教育群众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更要遵纪守法,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主动配合政府做好疫情排查和自身预防。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1、推进我区标准化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明确要求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主要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我分局牵头推进第一、二阶段审批流程在清新区落地实施。2、进一步优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合并事项并压缩时限。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查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合并至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将划拨用地的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合并办理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经合并压缩后,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改变绿化规划和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等变更为即办事项,建设工程规划验线办理时限为3个工作日,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合格通知书核发办理时限为11个工作日。3、实行限时联合验收。按照“统一申报、信息共享、各司其职、限时办理、集中反馈”的原则,对建设工程项目在规划、消防、质量、人防等方面实施联合验收,做到建设单位提交一次资料即可对上述环节办理工程验收。
4、“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各审批阶段实行“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审批”的运作模式,牵头推进落实统一的办事指南和申报表格。
5、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落实建立以关键环节、关键事项、关键对象为监管重点,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并依托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强化部门协同监管联运。
(二)依法进行建设项目规划审批。2020年办理规划审批事项共1940宗次:(1)办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核发15宗次;其中,核发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12件。(2)办理建设用地(含临时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368宗次;其中,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66件,核发的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合计约73.02公顷,其中:非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37.32公顷,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35.70公顷。(3)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审查申请158宗次。(4)建设工程方案审查规划申请577宗次。(5)办理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378宗次;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37件;建筑面积合计约192.56万平方米;居住商业建筑面积约140.31万平方米,公共建筑约4.05万平方米,工业建筑约48.20万平方米。批准地下管线总长度10.44万米。(6)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申请7宗次;核发乡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7件,建筑面积合计约0.42万平方米。(7)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194宗次;规划条件核实同意规划条件核实135件;验收建筑面积合计约16.79万平方米。(8)建设工程规划验线申请113宗次。(9)办理国有建设用地签订出让合同26宗。(10)出让土地使用权改变土地使用条件(用途、容积率等)13宗。(11)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91宗。
(三)优化公共服务,全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1、健全公开机制,提高窗口服务效率。采取印发办理清单、网上公开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地公开我分局的业务事项、办事须知、办事程序,办结时限,使群众容易掌握事项业务的相关情况,做到心中有数。2、实行网上政务办事大厅报建。推进实体政务大厅、网上办事大厅等多种政务服务的融合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目前规划审批事项一共有24个事项类型已经全部实行网上办和一次办,切实提高政务服务水平,简化和优化了办事流程。3、建立“容缺受理”工作机制。对条件不符合的,窗口人员将一次性口头告知其相关要求、条件和所需补正的资料;对材料不齐全的,非即办类型的审批事项,在基本条件、关键材料具备,允许在非关键性材料缺少或存在瑕疵的前提下窗口人员将以“容缺受理”的制度先行受理该项目,并出具书面的容缺受理书让办事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现场补齐或邮件送达,项目将先行进入审批程序,待材料补正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4、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办事群众到窗口或电话咨询、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其要办理业务的依据、程序、时限和所需全部材料以及不予受理理由的制度。对条件不符合或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口头或书面告知其相关要求、条件和所需补正的资料,避免了办事群众多次跑动,实现了最多跑一次。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广东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等规定,抓好规范性文件起草工作,组织起草了《清远市清新区实施“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办法》,并按地方立法程序,公开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和相关单位的意见,并报区司法局进行法制审核。
(二)健全清理工作机制。我分局牵头负责的《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数字清新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暂时不需要修改和废止。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一是坚持集体决策,通过召开局务会议,解决日常行政审批中遇到的技术问题,重大审批项目均上报市自然资源局业务技术会议,由市自然资源局上报市规划委员会、市用地审批委员会集体研究、民主决策。二是坚持自然资源信息公开。我分局充分利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等信息平台,宣传报道自然资源工作动态,通过公示栏等途径向公众展示,听取公众意见。2020年完成786个项目信息的公开公示,有效保障社会公众对我分局审议项目信息的知情权。
(二)严格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为进一步规范我分局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根据市、区相关工作要求,落实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制度,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和局班子集体讨论。
(三)积极推行法律顾问制度。2020年我局与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签订了法律顾问合同,注重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全面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协助市自然资源局开展2019年度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工作。截至2020年11月30日,2019度土地卫片执法工作,立案查处违法用地19宗,罚没款约92.2万元,拆除违法建筑2.89万平方米,没收违法建筑约3.21万平方米,复耕复绿286.8亩,完善手续面积23.3亩。2019年度矿产卫片执法工作,立案查处违法采矿3宗,罚没款18.5万元。
(二)协助市自然资源局继续开展打击非法勘查开采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偷挖滥采、无证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三不留、一毁闭”的要求取缔关闭非法采矿点。截至11月30日,共打击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违法案件共计7宗,其中打击无证开采案件7宗,处罚案件7宗,罚款32万元。
(三)多措并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紧密结合自然资源工作职能,精心组织,多措并举,扎实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2020以来,我分局摸排及收到上级单位移交的涉黑涉恶线索5宗,目前已办结4宗,经核查该4宗线索暂无发现涉黑涉恶情况。还有1宗正在调查处理中。
(四)认真做好规划定性工作。2020年,移送涉嫌违法建设案件给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合计19宗,协助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核查涉嫌违法建设案件共9宗。
(五)进一步落实动态巡查和违法举报线索核查工作。我区上报土地事件216宗,占地面积1537.51亩(其中耕地314.15亩,基本农田46.2亩)。上报的土地事件中,已结案事件7宗、已结束事件21宗。上报矿产事件3宗,已结案事件3宗。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健全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机制。根据区府办要求,在清远市清新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设立了我分局官方频道,对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年报、信息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等信息开设了相关栏目。
(二)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工作并对外公告。我分局现有行政许可事项(包括子项)25项、行政裁决2项、公共服务事项7项和其他事项8项。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我分局认真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坚持在认真研究基础上,主动和建议、提案人沟通,就建议提案提出的意见建议逐一作出回应和答复。涉及决定问题符合法律法规,能说明情况,并做到有理有据、态度诚恳。截止11月30日,我分局收到人大建议3件,政协提案3件。我分局均能积极协调、配合区府督查室、政协提案委和人大选联委工作,按时办结提案议案答复。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广东省信访条例》规定和要求,切实抓好信访工作,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依法维护信访者合法利益,保持社会稳定。2020年共受理群众来访案件19批32人次,收到省厅、市、区信访平台转来信访件28宗,12345平台办结 327宗,均按要求及时进行处理。
(二)我分局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1宗,组织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4宗(其中三宗为再审案件)。
九、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抓好领导干部学法。领导干部学法主要采取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以自学为主,把宪法、党纪法规、廉政制度的学习贯穿年度学法的始终。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市、区组织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学法考试,确保每位参学人员全年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少于40学时。
(二)深入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一是由局班子成员对《民法典》开展专题学习,并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主动学,认真学,要学以致用。二是举办以《民法典》为主题的法治专题讲座,组织局领导和一线执法人员参与学习。并结合培训内容和自身工作实际,理出新的工作思路,运用新的工作方法,扎实开展好各项工作,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不断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主要领导定期主持局班子成员学法,局班子会每年不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抓好部署落实。
十一、存在问题
虽然我分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对标国家、省、市和区相关工作要求,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普法方式不多,效果不明显。二是执法人员力量不强、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十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明年,我分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的正确领导下,努力提高法治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质量,加强从严治党、依法行政、履行职责、锐意进取,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不断培育和增强全局领导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业务工作和各种社会矛盾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办案水平。
(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继续组织好“七五”普法工作,利用不同的宣传日主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使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深入人心;推进自然资源普法学法用法相结合,打造一支既精于执法,又善于普法的行政执法队伍。
今后,我分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努力将我局的法治政府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特此报告。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2020年12月14日